甘肃省教育厅:义务阶段学生不得早于7∶50到校
原标题:省教育厅下发《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课业负担专项治理方案》
义务阶段学生不得早于7∶50到校
5月3日,省教育厅向全省各地下发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课业负担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根据通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中小学校学生早晨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50,高中学生不得早于7:30。各地可在放假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探索安排中小学放春假、秋假。
探索安排中小学放春假、秋假
《方案》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的法定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逐步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对于新入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全省中小学要严格执行省上的校历规定,将学校开学放假、上学放学时间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公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早晨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50,高中学生不得早于7:30,要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每天睡眠不少于9小时。各地可在放假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探索安排中小学放春假、秋假。
不得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方案》要求,各学校要科学合理布置学生家庭作业,根据学生不同情况分层布置作业,鼓励提倡布置科学探究式作业,避免布置重复机械的作业练习,不得布置超越学生能力的作业,不得以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校、学生推荐和推销教辅材料,坚决反对依靠教辅资料搞题海战术的做法。
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实施等级加评语的学生综合评价方式。通过综合性评语呈现的方式,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通过等级呈现的方式,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评定,采用A、B、C、D四个等级,其中D等级的评定应非常慎重。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各地教育部门要探索中小学弹性放学制,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做好课后服务工作,鼓励中小学校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各地将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省教育厅将对各地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将在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等工作中,对违规办学、有严重问题的地区和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孙亚斐
相关新闻
- 2018-05-04兰州皋兰县农村全域无垃圾治理初见成效
- 2018-05-04本月起兰州严打各类违法排污行为 对恶意非法排污行为,将依法严厉处罚
- 2018-05-04甘肃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最低控制线公布
- 2018-05-04甘肃省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新办法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