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将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课业负担专项治理 小学初中不得早于7:50到校
原标题:我省将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课业负担专项治理
小学初中不得早于7:50到校
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代为评改作业
中国甘肃网5月4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魏娟) 5月3日,省教育厅向全省各地下发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课业负担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根据通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早晨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50,高中学生不得早于7:30,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实施等级加评语的学生综合评价方式。同时,还将严查教师校外补课行为。省教育厅公布了举报电话:0931-8283115。
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早于7:50到校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的法定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逐步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对于新入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全省中小学要严格执行省上的校历规定,将学校开学放假、上学放学时间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公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早晨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50,高中学生不得早于7:30,要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每天睡眠不少于9小时。各地可在放假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探索安排中小学放春假、秋假。
严禁中小学和教师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坚决纠正开展学科类(主要指语文、数学等)“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行为。不得减少或挪用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课时,确保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2不得让家长代评作业
省教育厅要求,各学校要科学合理布置学生家庭作业,根据学生不同情况分层布置作业,鼓励提倡布置科学探究式作业,避免布置重复机械的作业练习,不得布置超越学生能力的作业,不得以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校、学生推荐和推销教辅材料,坚决反对依靠教辅资料搞题海战术的做法。
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实施等级加评语的学生综合评价方式。通过综合性评语呈现的方式,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通过等级呈现的方式,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评定,采用A、B、C、D四个等级,其中D等级的评定应非常慎重。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3探索中小学弹性放学
除高三年级可在寒暑假补课外,中小学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或集体补课、参加各类学科辅导、学科竞赛等活动。坚决查处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补课等行为。各地教育部门要建立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参与校内外有偿补课黑名单制度,对进入黑名单的教师在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评优选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各地教育部门要探索中小学弹性放学制,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做好课后服务工作,鼓励中小学校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各地将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省教育厅将对各地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将在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等工作中,对违规办学、有严重问题的地区和学校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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