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一年 甘肃省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33.33亿元
原标题:营改增试点一年我省纳税人减负33.33亿元
营改增试点实施一年来,甘肃省市场主体减轻税收负担33.33亿元,其中:
小规模纳税人全部减税
一般纳税人中1.97万户试点企业税负下降或持平,总体减税面达99%以上。
中国甘肃网9月6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祁瑞龙) 2016年5月1日起,我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自此全省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省国税局的数据显示,试点实施一年来,甘肃省市场主体减轻税收负担33.33亿元。
试点行业企业负担减轻
“营改增接通了上下游企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不仅为企业减轻了税负,也让企业真正享受到了改革红利。”兰州捷时特物流公司财务负责人曾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仅2014年一年,该公司全年为下游企业节省运输成本600余万元。这仅仅是全省几十万户受益企业中的一个缩影。
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底,全省共有试点纳税人4.05万户,较试点初期增长了2.96倍,月均增加1045户。试点运行呈现出税源分布相对集中、税收收入集聚明显、减税加大降负惠民的特征。同缴纳营业税相比,一般纳税人中80%以上有不同程度下降,整体减税23.92亿元,减税面达到了97%以上。
2016年5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自此全省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据悉,此次甘肃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涉及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近14.7万户纳税人。
数据显示:试点实施一年来,甘肃省市场主体减轻税收负担33.33亿元,其中小规模纳税人全部减税,一般纳税人中1.97万户试点企业税负下降或持平,总体减税面达99%以上。
为企业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是甘肃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头戏,也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旨在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我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效地降低了企业负担,为企业改造升级,乃至做大、做强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
数据显示:2016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比2015年实现增长。2017年上半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87.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63.1亿元,增长2.6倍。
同时,甘肃省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后,政策产生的“虹吸效应”促使更多资源向服务业集聚。
数据显示:2016年全省第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1%;2017年上半年,在整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缩减的情况下,甘肃省第三产业投资降幅明显低于第二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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