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甘肃省定价目录》将于5月1日起施行
原标题:13大类定价项目
中国甘肃网4月3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刘琼) 4月2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由省发改委研究制定的新《甘肃省定价目录》将于5月1日起施行,原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定价目录>的通知》(甘发改价调〔2015〕1080号)同时废止。
据记者了解,新的《甘肃省定价目录》包含电力、天然气、供排水、供热、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教育、医疗服务、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文化旅游、保障性住房及物业服务、部分重要专业服务13大类定价项目。据介绍,列入目录的定价内容,包括定价项目的具体价格、收费标准、基准价及浮动幅度以及相关的定价机制、办法、规则等。
成品油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按照现行办法管理。电动汽车充电桩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按现行文件规定执行。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如具备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协商议价条件的,实行市场调节价;不具备协商议价条件的,按照《甘肃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授权市(州)、县人民政府制定收费标准。
相关新闻
- 2018-04-02新版《甘肃省定价目录》5月1日起施行
- 2018-02-27春节期间甘肃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 2018-02-12甘肃省春节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 2018-02-08兰州节前年货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