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关交警严查车辆贴有装饰玩偶的交通违法行为
原标题:城关交警严查车辆贴有装饰玩偶的交通违法行为
“车顶蜘蛛侠,你违法了快下来”
交警协助驾驶员拆除粘在车顶的“蜘蛛侠”玩偶。
车顶上装个拉风的“蜘蛛侠”、“僵尸”等玩偶,虽然很可爱,还能体现个性,但容易给行车留下安全隐患。3月29日上午,为了贯彻落实“三反一查”专项行动,城关交警大队加大查处力度,力争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上午11:30,城关区酒泉路光华宾馆,一辆甘A牌照的小客车,在行驶到光华宾馆十字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拦下——该车车顶有个醒目的“僵尸”玩偶。“看别人车上有,挺好看的,所以我就买了一个放在车上。”该车驾驶员说。16时45分,火车站西路另一辆车顶有“僵尸”玩偶的白色汽车也被执勤民警拦下……最近,一段各种玩偶趴在车顶兜风的视频火了,吸引了不少车主效仿,车顶放一个玩偶,感觉很拉风,殊不知却是交通违法行为。今天,警察蜀黍就把真相告诉大家——
车顶玩偶存在安全隐患
这些造型各异、颜色鲜艳的玩偶,会分散后方驾驶人注意力,带来驾驶隐患,这种情况在高速公路上尤其危险。一旦控制不好和前车的距离,就会发生追尾或者刮擦,造成严重的后果。高速行驶时,玩偶容易脱落造成安全隐患。
调查显示,只要车速达到一定程度,如在高速公路达到120km/h时,就足以给大一些的玩偶造成很强的风阻,极容易吹落,犹如前车抛杂物一样,如果后方来车,很可能下意识进行紧急躲避,客观上增加了道路行驶的危险性。
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规,对此类在驾车过程中有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记2分的处罚。
处罚的法律依据是:对车顶放置玩偶影响安全驾驶的,可认定为“驾车时有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处罚。
有鉴于此,交警部门日前决定,即日起,在路面上行驶的车辆,车身有粘贴装饰玩偶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查获的,执勤民警会对车辆驾驶人予以现场口头警告处罚,并责令驾驶员立即消除安全隐患。
首席记者 裴强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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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上已载客仍打“空车”标多辆出租车违规运营被查处
中国甘肃网3月30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师向东 实习生 徐晗) 明明打着空车标却拒不载客,已经载客却继续打着空车标,在兰州,部分出租车这样的行为,让打车市民非常不满。3月28日,针对这一问题,兰州市城运处组织执法人员在南关什字展开稽查,现场查处打空车标拒载乘客和载客后仍打空车标的出租车违规运营行为。
28日下午,兰州市城运处稽查大队十余名稽查人员在南关什字西北角设点,对过往出租车逐一进行检查。记者在现场看到,经过该路段的出租车大多数按规定运营,但仍有多辆出租车在此处转弯时被稽查人员拦停,尽管车内已经载有乘客,但这些出租车的计价器却未按下,顶灯也显示“空车”标志。稽查人员对当事“的哥”的上岗证予以暂扣,要求其将乘客送至目的地后前来接受处理。
兰州市城运处稽查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打空车标却不载客,属于拒载,一旦乘客投诉并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对当事驾驶员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而出租车在已经载客的情况下却仍打空车标,则属于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按照相关规定同样对驾驶员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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