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管委发布城管执法行为“十不准、十禁止”
原标题:市城管委发布城管执法行为“十不准、十禁止
中国甘肃网3月15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赵文瑞 实习生 于凡)为了从严规范城管系统执法行为,维护城管队伍工作纪律和良好形象,3月14日记者获悉,市城管委制定下发了《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十不准、十禁止”规定》,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十不准”即不准违背党的政治纪律,不准庇护违法行为,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不准刁难和粗暴对待执法相对人,不准截留、挪用、私吞罚没财物,不准非公务着制服出入娱乐场所,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不准工作期间饮酒,不准工作时间脱岗,不准违规着装、仪容不整。“十禁止”即禁止无证执法、酒后执法、越权执法、着便服执法、选择性执法、粗暴野蛮执法、以罚代管执法、一人单独执法、执法过程不记录、重大执法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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