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17-2020年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发布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幼儿园
原标题:甘肃省2017-2020年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发布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幼儿园
中国甘肃网12月14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魏娟 实习生 马秀琴) 12月13日,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了《甘肃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未来三年,我省将持续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加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民办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定、评优选先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幼儿园教师同等待遇。
截至2016年底,全省幼儿园达到6441所,在园幼儿89.2万人,幼儿园教职工5.65万人,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按照计划,2017年-2020年,每年省级对市县新建、改扩建城区公办幼儿园给予综合奖补,认定奖补一批普惠性民办园。并每年在全省多形式招聘4000名幼儿教师,“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培训1000名园长和3000名教师。到2020年,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左右,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左右,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比例达到70%。
我省还将持续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采取乡镇园办分园、小村联合建园、设立巡回支教点等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加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每年认定奖补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例,落实土地、建设、税收、水电气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教师培训、教研指导、购买服务等方式,规范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对通过创建、评估、认定达到省级一类幼儿园、省级示范园标准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幼儿园,各级政府给予一定支持。
为支持幼儿园发展,我省将采取多种方式切实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配齐配足教职工并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保体系。民办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定、资格认定、学习培训、评优选先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幼儿园教师同等待遇。参照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标准,合理确定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标准,并按照国家政策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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