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对“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提出严要求
原标题:进货要严贮存要严让百姓真正放心
我省对“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提出严要求
中国甘肃网10月18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 刘晓芳)10月17日,甘肃省食药监局在兰州召开“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会议通报了全省“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情况,并对创建工作的标准从严格监督检查、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设施设备、严格管控源头、严格市场准入、严管销售过程管控、信息公开等8个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目前,全省共有中型以上超市1703个,其中有4个超市参加国家级示范创建、有30个超市参加省级示范超市创建活动。
会议明确,各地要认真对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标准,对筛选确定的创建对象进行逐项检查。超市总部要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同时,超市要建立并执行食用农产品供应商审查(审核)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库存食用农产品定期清理制度、问题食用农产品召回处置制度、食用农产品安全日常管理制度、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食用农产品安全自查制度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相关的制度,落实各项制度的记录要完整有效。要有完善的设施设备。具备与所经营的食用农产品相适应的贮存、陈列、销售等设施设备,做到分类贮存、陈列和销售,避免不同品种、不同来源的食用农产品混杂或者堆放,防止交叉污染。对肉品、蔬菜进行预冷、分拣、包装的,要有专门分拣、包装的专间,具备完好的卫生条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保证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会议明确,要严格管控源头,积极推行“订单农业”、“农超对接”、“厂超挂钩”、“基地+加工企业+超市”等采购模式,使蔬菜来自规模种植基地,生鲜肉来自合法屠宰企业。严格执行食用农产品供应商审查制度,检查食用农产品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超市要对首次签约的供应商100%进行审查,并对其他供应商每年确定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
会议还明确,要做到信息公开,通过设置标签或者公示牌等方式,对食用农产品品名、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生产日期等信息进行公示;在门店的显著位置和门户网站首页公开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的标准和承诺;对检测结果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检测时间、品名、供货人、生产日期、供货时间、数量、不合格项目、销毁时间、销毁人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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