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出台《陇南“8·7”暴洪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原标题:我省出台《陇南“8·7”暴洪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2018年底前完成农村居民住房重建
中国甘肃网10月16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记者 方言) 今年8月,我省陇南自然灾害频发。8月6日至7日,文县、礼县、武都区、西和县、成县、康县等6县(区)出现大暴雨,引发暴洪、泥石流灾害。8月8日,四川省九寨沟县发生7.0级地震,陇南市震感强烈并引发地质灾害。8月20日,徽县、成县、武都区等县(区)突降暴雨再次引发洪涝灾害。自然灾害叠加,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日前,省政府印发了《陇南“8·7”暴洪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根据陇南“8·7”暴洪泥石流灾害损失评估报告,《规划》将陇南全市158个乡镇列入了规划范围,其中22个乡镇为极重区域,58个乡镇为严重区域,78个乡镇为一般区域。规划内容包括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和村镇建设、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扶贫、防灾减灾、生态环境等方面。
《规划》提出,我省将以民生优先、保护生态为原则,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灾后恢复重建的根本出发点,把农村居民住房建设摆在突出和优先位置,做好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和供水、交通等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到2019年9月底前完成重建目标,使灾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基本生活生产条件超过灾前水平。其中:2017年底前,完成村镇住房维修加固;2018年8月底前,完成学校、卫生院等公共服务设施重建项目;2018年底前,完成农村居民住房重建并确保入住;2019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村镇配套设施、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地质灾害治理和生态修复等各类灾后重建项目。
《规划》明确,居民住房重建要在尊重农村居民意愿和方便生产生活的基础上,由县、乡、村统筹组织,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技术指导、统一质量监督,以群众自建为主推进农村居民住房重建和维修加固。对经过评估通过维修加固可以安全使用的住房进行维修加固。必须新建的住房,要科学选址,做到结构合理、开间合度、面积合适。对不宜居住、重建成本过高、生产生活不便的地方,结合农村危房改造,与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相衔接,进行异地重建。对长期在外务工就业、自愿招工移民的,制定移民安置方案并做好相关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重建户进入小城镇安置落户。对异地重建户原有宅基地,由乡镇统一收回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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