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拟试点交通微循环进小区
原标题:兰州市拟试点交通微循环进小区 今年10月底前,在近郊四区设置30个交通微循环示范物业小区
交通微循环进小区 资料图
中国甘肃网9月11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首席记者丁炜娜)目前,兰州市不少小区存在停车、行车“两难”问题。部分小区位于交通要道、十字路口拐角临街,居民们堵在回家的“最后一里”路也成了常有之事。为解决这一问题,兰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交通微循环进小区试点方案》,兰州市将在今年10月底前,在近郊四区设置30个交通微循环示范物业小区,其中城关区15个,七里河区5个,西固区5个,安宁区5个;力争在一年内,近郊四区出入口开设在2条不同方向交通道路的物业小区逐步实现交通微循环。
先决条件:
需征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试点方案》提出,近郊四区各物业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可以实现交通微循环的物业小区进行全面摸排,重点对主城区大型综合小区、道路十字路口拐角临街小区、经常性出现交通拥堵路段沿线小区等小区进行全面摸排。要严格征得小区内专有部分面积占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同意。
在拟开展交通微循环的物业小区内合理设置停车位,针对占用消防通道、医疗救援、垃圾清运、小区道路的停车位进行全面腾退,严禁占用,确保小区内道路通畅;同时,鼓励通过小区周边道路返还车位、相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容留过夜或小区内兴建立体停车场等方式,解决交通微循环小区内业主的停车问题。
保障安全:
试点小区内设置交通安全设施
《试点方案》要求,在小区内规范设置通行线标志、禁令标志、限速标志、人车分流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根据小区道路条件科学设置单向或双向行车道,引导驾驶人按正确的方向行驶,避免高峰时段小区内交通拥堵。各物业小区针对自身特点,研究制定小区交通微循环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开放时段、通行规则、禁止性要求、安全责任等,消除小区交通微循环时段内安全隐患。
实现交通微循环的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要配置交通疏导人员,统一服装,统一装备,负责微循环时段内交通引导工作,确保高峰期交通安全。
实施进程:
11月份验收交通微循环项目
《试点方案》明确,8月~10月底为改造实施阶段,由近郊四区政府负责,倒排工期进度,落实工作责任,以方便业主“出行、居住、安全”等功能为重点,全面完成交通微循环物业小区内相关标识划定、车位设置、道路整治、规章制定、疏导人员配备等工作。11月份,兰州市房产局会同兰州市财政局、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部门共同对近郊四区交通微循环项目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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