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出台 8月底前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原标题: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出台8月底前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中国甘肃网8月30日讯 据陇南日报报道 (记者 许成儿) 近日,在市政府召开的常务会议上,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陇南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指明了方向。
《方案》指出,今年8月底前,我市将全面启动实施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主体作用,着力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疗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方案》指出,要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破除以药补医机制,落实药品采购流通政策,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在我市所有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8月份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除外)。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力争到2018年,我市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医疗服务价格消化75%,政府加大财政投入补助15%,医院通过节约运行成本,内部消化10%来共同分担。
《方案》要求,要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完善公立医院人事制度,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统筹编制内外人员相关待遇,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按照国家和省上的规定稳步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强化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支援基层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大型医学检查业务收入挂钩。
《方案》指出,要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强化医保支付和监控作用,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力争到2018年底,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得到改善,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幅相协调;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到2020年,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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