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关于清单化调度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原标题:白银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关于清单化调度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部署安排,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推进环境问题整改。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召开32次、市整改办先后召开7次会议(全体会1次,主任办公会6次),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研究部署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燃煤锅炉综合治理等工作。1月25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环境保护问题线索后,我市党政机关和各整改责任单位连续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白银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及时制定了《白银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白银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实行统一编号、跟踪督办、对账销号。市整改办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按照一月一调度,采取统一督查调研、分组督查调研、个别走访暗访、重点问题座谈、重点工作约谈等方式,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对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和企业分别成立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机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对环境问题整改等工作作出28次批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整章建制,举一反三,靠实责任,加快环境问题整改步伐,坚决完成各项整改任务。按照“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承担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质量领导责任,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承担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各行业分管领导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直接领导责任”的要求,白银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各位领导先后29次深入污染治理企业、建筑施工工地等进行检查调研,现场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了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市人大常委会履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职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环保工作汇报,积极开展固废管理、水污染防治等执法检查,促进了环保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市政协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作用,及时反映群众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建议案。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做好社会舆论引导,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白银日报》、白银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在及时报道整改工作有关信息的同时,开设了《环保整改进行时》专栏,努力营造良好的整改工作氛围。各县区、市直部门利用主要媒体、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本县区、本部门的整改结果。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了《白银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白银市加强煤炭经营和质量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白银市住建系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白银市限塑工作实施方案》等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法规政策、标准制度和规范方案。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市整改问题共25个。其中,思想认识、体制机制方面需要整改并长期坚持的共性问题3个,生态环保方面的共性问题16个,我市的具体问题6个。我们按照分类处置、落实责任的要求,实行环境问题整改清单化管理,能立即解决的问题马上整改;需要专项整治的问题,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限时完成整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机制,列出推进时间表分步实施。属于制度层面的问题,明确措施,研究制定长效机制,并长期坚持。截至目前,有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其中,白银有色集团公司第三冶炼厂新建调节池已于2017年5月底建成投入运行,提前完成整改任务;白银佳隆新材料公司萃取分离生产线于2017年5月12日完成拆除,提前完成了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白银区制定印发了《白银区2017年环境保护“1+13”工作方案》和《白银区2017年城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会宁县制定印发了《会宁县加强煤炭经营和质量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会宁县2017年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方案》等16个相关文件,靖远县、景泰县和平川区根据各地实际,通过举一反三,健全制度,形成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按照整改计划,2017年底前将完成12个问题整改,正在加快推进;2020年前将完成6个问题整改。
我市安排启动实行了清单化调度制度,对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150个群众信访投诉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全面落实清单化调度管理。目前,13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还有14个问题正在按治理方案有序推进整改。
我市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个别部门、县区、企业对落实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认识仍有差距,对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发〔2017〕36号)文件,研究制定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进度清单、责任清单,存在有些责任不具体、有些措施不到位的问题,没有完全结合本行业、本地区和本企业实际,存在缺项漏项问题。有些部门、县区、企业整改工作没有做到举一反三,认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清单没有涉及就没有问题,深入研究提升环保工作水平不够。二是探索制定落实可考核、可量化的指标体系不够。各县区虽制定了燃煤锅炉整治方案,但针对2014年以来注册的燃煤小锅炉的整治计划制定滞后;有的责任单位整改措施不具体,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可考核、可量化的指标不够,影响整改工作进度。三是个别责任单位整改领导机构,由于工作机制不完善、人员不足等,未能全面履行牵头抓总、统一部署的职责,存在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有些责任单位未按照市整改办《关于清单化调度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紧急通知》(市整改办发〔2017〕16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上报整改资料不完善。四是有的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措施不力,市区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艰巨。我市作为全国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以及市区道路集中改造,有的施工场地没有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管控措施,工地周边渣土清理和道路清扫不及时,造成扬尘污染严重。五是祖厉河水质不达标,治理工作难度大。祖厉河流经白银、定西两市三县(区),流域周边薯香园农业科技公司等3家淀粉企业(定西市企业)生产废水超标排放,沿河乡镇均没有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填埋场,编制方案、申报项目和争取资金滞后,协同治理不够。六是我市环保工作历史欠账多,许多装备工艺技术水平低,投入改造滞后,“跑冒滴漏”现象严重,争取政策和改造项目不够,经过艰苦努力取得了积极改造进展,但是仍有明显差距。
我市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措施,靠实工作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全面推进环境问题整改进展。
一是提高认识抓整改。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深刻认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的严肃性,深刻认识整改落实的现实紧迫性,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十三届二次党代会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时提出的整改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抓好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端正的态度、有力的举措、务实的作风,全力以赴推进整改工作。二是靠实责任抓整改。坚持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各项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督导单位都要把各自的责任担起来,严谨细致的开展工作,按照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进度清单、责任清单要求,要勇于担当、敢于担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按照清单化调度制度,跟踪分析整改进度,对需要报市委、市政府研究的事项及时报告。各责任单位要严格对照整改要求,明确整改责任,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细化整改目标,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统筹兼顾抓整改。积极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全方位推进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大投入,补齐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实现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基本全覆盖。实施黄河、祖厉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农产品加工企业污染治理,推进沿岸乡镇生产、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步伐,逐步改善祖厉河流域生态环境。把我市大排查大整治发现的问题整改与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下达交办我市环保信访投诉案件、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组长马中平来我市调研督察期间提出的问题、省保障中央环保督察联络组下发督办通知(甘协调联络组发〔2016〕62号)要求的信访办理案件与规范日常管理结合起来,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加强系统研究和谋划,通盘考虑,综合施策,联动整改,确保各项环保问题整改到位。四是标本兼治抓整改。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问题,一一跟踪督办的同时,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强化环境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环保执法合力。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建设,实行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管理,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环境监管体系。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透过问题挖根源,透过环保突出问题找规律,建章立制,进一步扩大整改成果。千方百计编制综合整治方案,申报争取改造项目,努力提高装备工艺技术水平,加快解决“跑冒滴漏”现象,促进资源化、减量化、再利用,提升全市环保整体水平。五是严肃问责抓整改。成立市环保督察整改问责工作组,由市监察局牵头,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调度指挥、重要情况沟通、重大问题研究等工作。市问责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具体负责制定方案、分解任务、跟踪督办、把关审核、汇总上报以及涉及市管领导干部问题的调查核实、责任界定、处理意见落实等工作。同时,进一步强化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力、负有环境监管责任人员违纪违规等问题,依法依规实施责任追究。各县区、各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参照省市的做法,组织成立调查问责机构,负责本县区、本部门调查问责工作。市委、市政府成立十个整改问责(暗访问责)工作组,由市监察局统一安排,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整改工作不力,不能按时完成的,及时提出问责意见。六是严格督导抓整改。加强对各县区、各部门反馈意见整改过程和结果的督促检查,对未按期整改的或整改结果未达到目标要求的定期进行督办;对整改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分析,查找症结,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查情况和结果报送市整改领导小组。对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到位,以及整改中遇到的典型性、政策性突出问题和疑难事项,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整改方向不偏离、整改任务不落空、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市整改办、市督查考核局、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县区对整改工作中需要追责的问题线索,涉及市管干部或市直部门的上报市整改问责工作组处理,涉及其他干部或部门的直接移交相关县区进行处理。实行一事一移送,对问题发现后不移送、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白银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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