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提升履职能力 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原标题:酒泉:提升履职能力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今年以来,酒泉市纪委聚焦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坚持挺纪在前,从提升基层纪检机构履职能力入手,着力突破不想办案、不会办案、不易办案的“三大瓶颈”。1-6月,全市乡镇纪委立案71件,处分35人,市纪委派驻机构处置问题线索16件,占市本级36%。
酒泉市纪委建立基层纪检机构“零办案”约谈制度,每月由市纪委副书记对全市7个县市区、19个市纪委派驻纪检机构、9个事业单位纪委和68个乡镇纪委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考评,三个月出现“零办案”问题的,对相关纪检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此外,市纪委出台相关制度,健全激励机制,将纪律审查内容纳入县(市区)纪委书记、市纪委派驻机构负责人的年终考核评价中,倒逼基层纪委主动作为,解决“不想”的问题。
建立班子成员包挂督导制度,每名副书记负责联系2-3个县市区和10个市纪委派驻机构,每名常委对1个县市区和3个派驻机构进行常态化督导,各纪检监察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从问题线索梳理、初核、立案各个环节对各基层纪检机构进行业务指导。每月由各派驻机构和县市区纪委负责人向市纪委分管副书记专题汇报纪律审查工作情况,每季度进行考评通报,督促其严格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提高纪律审查质量和成效。同时,继续“以案代训”,抽调14名基层纪检干部在业务部室跟班学习,通过“实战”提升履职能力,解决“不会”的问题。
开展问题线索异地交叉审查,按照重要问题线索异地交叉办理办法,打破地域限制,筛选重要问题线索向县市区纪委集中交办,破除“人情社会”对纪律审查工作的干扰,让纪检干部放下包袱,全力以赴的做好本职工作,解决“不易”的问题。今年以来,市纪委组织6个县市纪委工作人员对6件重点问题线索进行交叉审查,明确县纪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市纪委常委和相关室进行监督指导。目前,已立案审查1件,初核完毕2件,正在初核2件,办结1件。
(供稿 张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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