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行政决策规范化制度化 酒泉市不断健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原标题:确保行政决策规范化制度化
我市不断健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中国甘肃网8月15日讯 据酒泉日报报道 (记者 周爱玲 通讯员 贾晓琴) 近日,记者从市政府法制办了解到,今年以来,我市围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健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督促落实法定决策程序制度,确保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据介绍,我市积极督促各县市区、各部门严格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市、县两级政府坚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和法制办主任固定列席政府常务会议等制度,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取得了良好效果。上半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取市法制办法律意见20件。坚持把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作为市政府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关键环节,按照《酒泉市关于制定规范性文件“八个禁止”的规定》和《在全市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要求,加大对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把关力度,从源头上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上半年,共审查办理各类文件81件。
我市按照“每两年清理一次”的要求,全面清理2014年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2013年至2014年的规范性文件,共清理各类文件59124件,其中规范性文件409件。经审查确认,拟废止103件、失效166件、修改17件、继续执行121件。调整市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完善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法律顾问356人,依法审查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和重要涉法文书。上半年,共审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签订的重大合同、协议、有关文件2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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