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镇原县出台新办法 改善巴家咀水库水质
原标题:镇原县出台新办法 改善巴家咀水库水质
中国甘肃网8月14日讯 据陇东报报道 (记者 尤建龙)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文件精神,镇原县制定出台了《巴家咀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镇原片区居民搬迁安置和耕地退出办法》,通过组织开展清理保护区内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水库滩涂地退耕等多种手段,使巴家咀水库水质得到了有效改善。
巴家咀水库为重要的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域范围为水库水域及水库周围1公里的陆域,面积为26.5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域范围为一级保护区外围至蒲河、黑河上游10公里的河谷及其两侧2公里的陆域,面积为161.93平方公里。
本次制定出台的《巴家咀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镇原片区居民搬迁安置和耕地退出办法》,主要适用于巴家咀库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镇原县太平镇、新集乡居民搬迁安置和耕地退出,从居民搬迁安置、耕地退出及生态恢复、搬迁群众生活保障等方面加以规范,确保在一年半时间内,将巴家咀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新
集乡高崖畔行政村刘洼自然村以及太平镇丁岘行政村答塬自然村(部分)、大塬行政村马山、姜湾、南塬(限于原方咀)、季咀、寺崖、张庄共7个自然村居住在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农户和人口全部搬迁出一级保护区外安置,将涉及村庄位于一级保护区内的耕地和滩涂地全部退耕,推动水源保护区内生态建设及恢复。
今年,镇原县进一步规范巴家咀水库保护区标志和标识,设置界碑、交通警示牌、宣传牌等,并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巴家咀水库周边生活污水、垃圾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处理处置,综合防治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同时,下发《关于禁止在巴家咀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从事耕种放牧等活动的通告》,进一步明确了保护区禁种、禁耕、禁牧范围,对已占、已种、已耕滩涂地和保护区范围内土地的违法行为,按照“谁设障、谁清除、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成立了由县公安、环保、水务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积极开展清理整治工作。12月底前,将彻底解决巴家咀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及准保护区滩涂地抢耕抢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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