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原标题:兰州市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中国甘肃网8月12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首席记者 丁炜娜) 近日,兰州市纪委通报了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兰州新区秦川镇石门沟村原出纳牛万林侵占土地转让金问题。牛万林在担任石门沟村二社出纳期间,擅自向石门沟二社村民芦某某的砂场以每亩3万元价格转让集体和个人水浇地共4.75亩,获取土地转让费14.25万元,并将其中的2.15亩集体公摊地转让费6.45万元据为己有。牛万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2.兰州高新区连搭镇秦启营村党支部书记胡承文擅自发放互助资金问题。2015年2月,胡承文向农民发放互助资金贷款时,未按照互助资金协会章程规定单笔放款额度不得超过5000元的要求,擅自做主,将额度调至1.5万元和2万元放款,共放款15万元。首次放款的群众没有使用互助资金,实质由胡承文个人使用。胡承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永登县七山乡前山村党支部书记张兴明骗取扶贫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6年,张兴明以其妻和其子名义违规享受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春荒补助资金共计3300元。张兴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4.榆中县甘草店镇项家堡村文书王子前私自存放征地款问题。1998年10月至2013年12月,王子前在担任甘草店镇项家堡村文书期间,将宝兰客专在项家堡村集体征地款1万元私自存放在个人账户。王子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皋兰县黑石镇大横村党支部原书记保先荣套取危旧房改造补助金问题。2010年10月至2016年4月,保先荣在担任大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协助黑石镇政府负责大横村危旧房改造工作便利,先后2次套取国家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2.8万元,并据为己有。保先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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