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将严管房地产估价机构 8种情形将被列入失信名单
原标题:出现恶性压价、出具虚假评估报告等八种情形——房地产估价机构将被列入“失信名单”
中国甘肃网8月10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 薛晓霞) 8月8日记者获悉,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建立失信名单的暂行规定(试行)》于本月正式实施。
房地产估价机构对所评估的房屋结构、建成年份和房屋价值等存在较大偏差,并在制式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进行反映等八种情形,省中心将对其列入“失信名单”,中心业务受理大厅将不得受理“失信名单”中房地产估价机构出具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和借款人的贷款申请。
8种失信行为
即利用开展业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允许其他机构以本机构名义开展业务,或者冒用其他机构名义开展业务;
以恶性压价、支付回扣、虚假宣传,或者贬损、诋毁其他评估机构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
受理与自身有利害关系的业务;
分别接受利益冲突双方的委托,对同一评估对象进行评估;
出具虚假评估报告或者有重大遗漏的评估报告;
聘用或者指定不符合本法规定的人员从事评估业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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