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出台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58个片区贫困县个人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
原标题:我省出台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58个片区贫困县个人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
同时,《实施办法》还对各级财政贴息资金的分担比例进行了明确规定和细化。其中,对个人发放的贷款,58个片区贫困县由财政部门全额贴息;其他县(市、区)由财政部门第1年按贷款利息全额贴息,第2年按贷款利息的2/3贴息,第3年按贷款利息的1/3贴息。对企业借款人发放的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所需贴息资金中央财政承担70%,省财政承担21%,市县财政承担9%。
相关新闻
- 2017-08-07甘肃强化金融支持创业就业工作 创业担保贷款惠及110多万就业困难人员
- 2017-08-07甘肃强化金融支持创业就业工作 创业担保贷款惠及110多万就业困难人员
- 2017-08-04甘肃出台《实施办法》 个人创业最高可贷担保贷款10万元
- 2017-08-04甘肃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出台 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贷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