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嘉两市城市总体规划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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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甘肃网8月4日讯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记者吕霞) 8月3日记者获悉,《酒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及《嘉峪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获省政府批复。其中,甘肃省明确酒泉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重要节点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嘉峪关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重要节点城市,省域次中心城市,国家重要的冶金和先进制造业基地。
据悉,省政府原则同意《酒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酒泉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重要节点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规划》确定酒泉市63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实行城乡统一的规划管理。到2030年,酒泉市市域常住人口控制在145万人以内,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5万人以内,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7.3平方公里。省政府要求,酒泉市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省政府原则同意《嘉峪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嘉峪关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重要节点城市,省域次中心城市,国家重要的冶金和先进制造业基地。《规划》确定嘉峪关实行城乡统一的规划管理。到2030年,嘉峪关市域常住人口控制在50万人以内,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49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32.70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规模72.29平方公里,酒钢集团公司用地规模60.41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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