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加强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印发 坚决取缔非法社会组织
原标题:《甘肃省加强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印发
坚决取缔非法社会组织
中国甘肃网8月4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 (记者 吕霞)8月3日记者获悉,《甘肃省加强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指出,对未经登记或已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要坚决予以取缔。
《意见》提出,社会组织执法监察的范围主要包括省、市、县三级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等。重点查处社会组织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和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和出租、出借社会组织印章等17项违法、违规行为。
《意见》要求,各地政府要把社会组织执法监察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明确相关任务,建立健全执法监察的长效机制。各行政职能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要依据相关法规、规章有关规定,对违法、违规的社会组织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对未经登记或已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要坚决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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