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非法社会组织未登记擅自开展活动将坚决取缔
原标题:非法社会组织未登记擅自开展活动将坚决取缔
中国甘肃网8月4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梁峡林)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加强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提出,对未经登记或已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要坚决予以取缔。社会组织有关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
《意见》规定,社会组织执法监察的范围主要包括省、市、县三级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等。重点查处社会组织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和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和出租、出借社会组织印章等17项违法、违规行为。
相关新闻
- 2017-07-20兰州安宁区枣林路占道市场被取缔
- 2017-07-20兰州枣林路占道市场被取缔
- 2017-07-06兰州团结新村执法中队取缔多年占道摊点
- 2017-06-16白银市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整治占道经营 取缔露天烧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