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公开征意见:非法砍伐、移植古梨树最高罚10万元
原标题:《兰州市什川古梨树保护条例(草案)》公开征意见
非法砍伐、移植古梨树最高罚10万元
中国甘肃网7月13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首席记者丁炜娜)皋兰县什川镇坐落于甘肃省兰州市北20公里处,镇内古梨树树龄多在百年以上,枝繁叶茂,被中外学者誉为“活植物标本”“梨园博物馆”“中国第一古梨园”。为增强地方立法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兰州市政府法制办就《兰州市什川古梨树保护条例(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鼓励单位和个人
捐资保护或认养古梨树
《条例(草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古梨树的义务,不得损害和擅自处置古梨树。对损害古梨树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举报和投诉。鼓励单位和个人捐资保护或认养古梨树。捐资保护、认养古梨树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享有认养期限内的署名权。皋兰县人民政府对保护古梨树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皋兰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古梨树保护、管理和利用专项规划划定古梨树的核心保护区和生态保育区。核心保护区内除道路建设外,禁止其他任何形式的开发建设。生态保育区以生态资源的保护和建设为主,适当发展林果业、乡村旅游业;经批准可以适度开展不影响古梨树生长的建设活动。古梨树保护方案未经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条例(草案)》明确
禁止七种损毁古梨树行为
《条例(草案)》禁止七种损毁古梨树的行为:砍伐、移植古梨树;刻划、张贴、钉钉、折枝、悬挂物品或者以古梨树为支撑物;影响古梨树正常生长的硬化固化地面行为;使用危害古梨树生长和果品品质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未经批准进行建设施工活动;挖坑取土、焚烧、倾倒污水、堆放垃圾和其他废弃物、易燃物、倾倒、堆放有毒有害物品;其他危害古梨树的行为。
违反规定,古梨树保护方案未经批准,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古梨树保护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古梨树死亡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梨树。
非法砍伐、移植古梨树的,由古梨树保护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古梨树死亡的,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梨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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