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玛曲县齐哈玛乡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对“玛曲县齐哈玛乡生活垃圾处理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进行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玛曲县齐哈玛乡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建设单位: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地点:齐哈玛乡乡政府驻地东南方向3km处的热西若天然沟谷
项目投资:总投资714.09万元
建设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11t,采用卫生填埋处理工艺,填埋场总库容12万m3,有效库容10万m3,设计使用年限20年(2018—2037年)。工程服务范围为齐哈玛乡范围。
建设内容:
项目占地34500m2,新建一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场,新建1km的进场道路(道路总宽4.5m,路面宽度3m,采用砂石路面),新增2辆2.5t侧装式垃圾运输车,配套建设相关公用辅助工程。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萨日路格萨尔西街
联系人:刘永文
联系电话:15109418109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金山大道100号北京金山8号楼一层
联系人:陈工
邮箱:minke333@263.net
联系电话:0591—8377535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调查本项目的由来、建设项目概况、工程分析、区域环境特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项目实施过程对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针对不利影响提出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分析、产业政策与城市规划符合性分析、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环境经济损益简要分析,公众参与、结论与建议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及人体健康等因素可能带来的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公众所关心的该项目建设生产的污染及污染治理的意见及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日期:自登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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