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民主法治】触手可及的法律援助
原标题:触手可及的法律援助
记者 徐爱龙
“不让一名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是法律援助工作对全社会的一份庄严承诺。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把法律援助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在法律援助制度改革上不断发力,出台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管理,法律援助变得“触手可及”,做到了“应援尽援”“应援快援”“应援优援”,满足了更多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
法律咨询“零距离”
“有了这张法律援助服务卡,儿子外出务工遇到麻烦事就好办多了!”酒泉市瓜州县沙河乡常顺村50岁的贫困户鲁克文指着服务卡高兴地说,“儿子一年到头都在外面打工,不懂法。多亏了这张服务卡,以后遇到打官司的事情有人问、有人帮、有人管了。”
为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实现法律援助的快捷化,我省各地积极探索实践,提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平凉、庆阳、张掖等市建立了法律援助对象数据库,向符合经济困难标准的家庭发放法律援助“爱心卡”“便民卡”,推行“一卡三进”,即进乡村、进社区、进工地,“五免一卡通”,即免经济困难审查、免咨询事项限制、免审查程序、免律师代理费、免援助区域限制,进一步方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平凉市、庆阳市还实现了法律援助申请受理的互联互通,方便了困难群众异地申请法律援助。各地利用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和“12348”法律服务专线,积极构建“城镇半小时”“农村1小时”服务圈,实现法律咨询“零距离”,并对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实行电话申请、上门受理。
法律援助“应援尽援”
酒泉市金塔镇蔺某某等30名农民因大棚基地老板拖欠劳务报酬13万元,到金塔县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帮忙追讨。经审查,该事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金塔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后,立即指派航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提供法律援助,代理为其追索劳务报酬,使这起涉及人员多、追索资金大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为保证困难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我省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开辟法律援助“快速通道”,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拓展至低收入群体。
专门开设针对农民工、妇女等群体的维权专线,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妇女儿童老年群体权益维护、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等案件直接引入绿色通道,减少审批环节、简化指派手续,及时受理、及时指派。与此同时,实行“点援制”,受援人自主选择法律援助律师,便于案件沟通、隐私保护,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
瓜州县深化法律服务直通车行动,率先建起了建档立卡贫困户法律服务网络,整合全县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优秀资源到村“任职”,实现贫困村“一村一律师”全覆盖,全力打通法律援助的“最后一公里”,让贫困群众享受到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民勤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大厅功能,进行跨部门协作服务,积极筹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公证服务“五位一体”的综合性法律援助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及时、优质的法律援助。
我省各地通过一系列接地气、务实效的举措,切实保障了贫困村户法律宣传普及到位、矛盾纠纷化解及时,实现“应援尽援”。
让法律援助更有力
严格把控援助案件办案人员资质、强化法律援助人才队伍、加强案件满意度回访力度……我省始终坚持把案件质量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积极拓宽思路,采取务实举措,提升法律援助质量,使得法律援助更有力。
天水市秦州区司法局把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作为推进“应援尽援”工作的重要抓手,采取多项措施全力打造民心工程,用爱心、诚心、热心、细心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实现了“贫者必帮、残者必援、弱者必助”的法律援助目的。截至目前,秦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法律咨询600人次,“12348”电话咨询800人次,指派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9起。
为了提高援助案件质量,张掖市民乐县法律援助中心建立案前、案中、案后三阶段全程规范性管理机制。在采取代书、指引诉讼、调解等多形式服务的同时,加强制度建设,从值班人员、值班职责、服务流程、服务要求、便民服务措施等进行全面规范,力求窗口服务亲民高效。全程监控案件办理,严格跟踪、回访、旁听法律援助案件的监督管理措施,加强援前、援中、援后等各环节的质量管理。
今年,我省还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列入全年工作重点任务,充分借鉴其他省份已经出台的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和案件质量标准,按照法律援助案件分类管理的要求,研究制定我省的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以及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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