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发布今年前5个月空气质量未来将突出四方面管控重点
原标题:我市发布今年前5个月空气质量未来将突出四方面管控重点
治污不力者将被严肃追责问责
中国甘肃网6月16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首席记者 郭兰英 记者 杜志超)今年1-5月,我市城区空气质量达标84天。其中5月份,城区空气质量达标13天。面对严峻形势,下一步,我市将突出各类工业企业、施工扬尘、机动车尾气、低空面源等四方面监管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高限处罚,达到刑罚条件的坚决移送,对于治污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这是记者从6月15日召开的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上获悉的。
前5个月城区空气质量达标84天
今年1-5月,兰州市城区空气质量达标84天。其中,PM10、PM2.5、二氧化氮、臭氧的浓度同比上升,二氧化硫、臭氧、一氧化碳达标。5月份,城区空气质量达标13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达标,其余超标。分析显示,空气质量下滑的原因,主要有外来沙尘天气影响加剧、本地扬尘污染出现反弹、区域性污染问题开始显现三个方面。
今年1-5月,主城四区空气质量由好到差排名为:城关区、安宁区、七里河区和西固区。与去年同期相比,四城区空气质量均有所下降;5月份,四区综合指数从低到高排名为:安宁区、城关区、西固区和七里河区。
突出工业企业监管
会议提出,面对严峻形势,下一步,我市将突出管控重点,严管各类工业企业。臭氧易发时段,兰石化化肥厂、西固电厂、二热电厂执行冬防期间氮氧化物一级排放标准,确保污染物排放维持在最低水平;七里河区、西固区政府负责,对辖区内化工企业开展检查,未进行治理的一律停产整治;红古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负责,对辖区内各类砖瓦企业开展监测抽查,不能达到国家新标要求的一律严禁开工生产;各区县政府负责,建立联合巡查检查制度,对施工工地实行24小时驻守监管,督促落实各项防尘抑尘措施,第一时间发现处置违规施工行为;市大气指办要运用远程监控、航拍取证等手段,全方位督促各项措施落实,提高管控效率。
各部门严控低空面源污染
严控低空面源污染。市交警支队将加大重点路段“微循环”交通疏导力度,严格执行车辆限行相关制度;市交通委负责对营运性机动船油品使用情况进行抽检,禁止在黄河干流使用高污染燃料;臭氧污染应急状态下,分时段实行重型柴油车禁行制度,除重大民生项目外,其它施工工地渣土车辆一律停运;市城管委牵头对城区主次道路加强除尘保洁、洒水保湿;皋兰县、榆中县对省道109线及东金公路加强积土清理及洒水降尘,防止周边道路扬尘污染影响城区空气质量;市房产局牵头,四城区政府负责,对各小区院落和楼宇顶部的积土积尘进行彻底清理。
本月开始网格监管社区排名
全市将启动网格监管社区排名机制,对每周排名后十位的街道、乡镇党政分管负责人进行通报,并由所在区县进行提醒约谈;对连续四周排名后十位,且空气质量持续恶化的,由所在区县对街道、乡镇党政分管负责人进行告诫约谈;对连续八周排名后十位,且空气质量持续恶化的,责成所在区县对街道、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做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防治不力3个区被通报
在当天的会上,市纪委对大气污染防治不力的3个区进行了通报。市委决定对3个区的政府实施问责处理,其中,给予2个区政府主要领导告诫约谈、诫勉谈话,3个分管副区长告诫约谈、诫勉谈话、行政警告处分。这在近年来的治污工作中尚属首次。
下一步,市大气指挥部办公室、市城管委和市综合督导巡查组,对拒不落实抑尘措施、屡查屡犯的施工工地,坚决停工处罚,追究监管责任;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高限处罚,达到刑罚条件的坚决移送;对各部门、区县工作落实不力的,第一时间指出并限期整改,对履职不到位或失职渎职的人员,果断采取问责措施,切实使高压严管成为治污工作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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