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年内确保城镇新增就业40万人以上
原标题:我省多措并举促就业 年内确保城镇新增就业40万人以上
中国甘肃网6月13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张文博) 6月12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该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全省就业重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今年要确保年内完成城镇新增就业4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以上等目标任务。积极稳妥做好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确保为每位分流职工至少推荐3个就业岗位。全年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将达20亿元以上,吸纳带动就业10万人以上。
就业目标:
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要达到85%
我省今年确定了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的目标。《通知》明确把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重点开展能力提升、创业引领、校园精准服务、就业帮扶、权益保护五大行动。继续统筹实施各类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扶持引导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和市州、县区各类企业及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
同时,针对就业困难群体,我省将进一步落实岗位补贴、社保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帮助城镇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复转军人等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将加强公益性岗位动态管理,根据规定清理清退公益性岗位到期到龄人员,及时安排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还将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零。
帮扶方案:
分流职工至少有3个岗位可选
我省将多措并举,积极稳妥做好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实施再就业帮扶行动,提前了解分流职工的就业需求,细化帮扶方案,为分流职工免费提供1次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对分流人员较集中的,要举办专场招聘,确保为每位分流职工至少推荐3个就业岗位。同时,做好分流人员重新就业或灵活就业后的参保缴费、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妥善解决工伤人员待遇问题,对曾经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分流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之后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可按照人社部有关文件要求执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去产能企业安置职工时,应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划拨或预拨部分资金,以解决工伤人员安置和以后诊断为职业病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资金支持:
新发创业担保贷款达20亿元以上
我省今年将加强对创业者的政策扶持,抓好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政策落实,力争全年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0亿元以上,吸纳带动就业10万人以上。对有创业意愿的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开展创业培训,努力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以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行动计划为重点,增强创业培训对象的创业能力,实现就业倍增效益。全省今年计划培训4万人,培训后创业就业率力争达到50%以上。持续推进创业孵化载体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努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年内建成10个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入孵企业300户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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