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到2020年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
原标题:到2020年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
中国甘肃网6月5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 (记者吕霞) 6月2日记者获悉,《甘肃省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计划》提出,我省将按行业分步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
《计划》提出,6月30日前,我省将完成全省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工作;年底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初步实现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的衔接整合;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初步实现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的衔接整合,实现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式”管理。
对此,全省将衔接整合相关环境管理制度。环境质量不达标地区,要通过提高排放标准或严控许可排放量等措施,对企事业单位实施更为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推动改善环境质量。新建项目必须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纳入排污许可证,其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应作为环境影响后评价的重要依据。环境保护部门对符合要求的企事业单位应及时核发排污许可证,对存在疑问的开展现场核查。首次发放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三年,延续换发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五年。上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监督抽查,有权依法撤销下级环境保护部门作出的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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