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范围扩大到50种 大病慢性病农村贫困人口将进行分类分批救治
原标题:大病慢性病农村贫困人口将进行分类分批救治
我省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范围扩大到50种
中国甘肃网5月24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记者 刘晓芳) 5月23日,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印发《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对全省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分类分批救治,具体为“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
《方案》明确,大病集中救治一批:即确定定点医院、确定诊疗方案、确定单病种付费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加强责任落实,分病种、分批次对患有大病的贫困人口进行集中救治。将专项救治的病种范围从国家要求的9种扩大到了50种。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组织乡镇卫生院医生或村医,对农村贫困家庭优先实行签约服务,制定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方案,在县级医院指导下,对农村贫困家庭慢性病患者依据病情采取有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提供公共卫生、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服务,利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倾斜利用有关医保政策,每年为农村贫困人口开展1次健康体检。今年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6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门诊慢特病大病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符合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群、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降低至3000元)以上部分作为补偿基数,纳入大病保险报销,取消原门诊慢特病大病保险年内最高报销5万元的限制,上不封顶。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对医疗费用负担重、患有重病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人口,通过倾斜医保政策、民政求助等措施,实行兜底保障,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发生。目前,甘肃省出台的大病保险再报销政策已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超过3万元以上的部分(不含3万元),大病保险再次给予按比例分段递增报销。0-1万元(含1万元)报销80%;1-2万元(含2万元)报销90%;2-5万元(含5万元)报销95%;超过5万元报销98%。报销金额上不封顶。
《方案》还明确,实施范围为建档立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民政部门核准的享受农村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患病人口,新发生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5月底前,完成定点医院的申报审定工作。6月底前,完成患大病贫困人口信息核实、台账建立和医疗救治准备工作,全面启动专项救治工作。12月底前,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6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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