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环保局联合公安局向重点排污单位发公开信——排污造假 责任人一律提交司法程序
原标题:兰州市环保局联合公安局向重点排污单位发公开信——
排污造假责任人一律提交司法程序
中国甘肃网5月12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田玥) 5月10日,兰州市环境保护局、兰州市公安局发出致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开信。公开信指出,今后,兰州市将对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同时,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兰州市环保局举报电话:0931-12369;兰州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931-110。
公开信指出,近年来,为确保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施正常运行和监测数据的准确,在省环保厅的指导下,兰州市环保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对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但是,面对严峻的生态环境形势,仍有少数企业心存侥幸,置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于不顾,为一己之利铤而走险,干扰或破坏自动监测设施、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肆意非法排放污染物,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为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遏制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自2017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污染环境罪定罪量刑的具体标准等方面予以了明确。今后,兰州市将对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按照“三个一律”给予处罚(对违法企业一律顶格罚款、对造假责任人一律提交司法程序、对违法企业一律媒体曝光)。希望各重点排污单位自觉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树立诚信意识,恪守环保信用,确保监测设施正常运行,坚决抵制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相关新闻
- 2017-05-12兰州:排污造假责任人 一律提交司法程序
- 2017-05-09国家节能减排考核组检查兰州市污泥集中处置工程
- 2017-04-19《兰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意见
- 2017-04-19甘南合作市安排部署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