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不能富了老板亏了老乡
原标题: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不能富了老板亏了老乡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日前表示,今后国家对农产品加工业的扶持政策将在财税、金融、用地、用电等方面取得实质突破。政策受益者除了有老板,更要有老乡。
农产品加工业大而不强
2016年,全国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8.1万家,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万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3万亿元。可以说,现在的农产品加工业在很多地区都是支柱产业。例如,吉林省农产品加工业已经超过汽车和石化,成为全省第一大产业。
然而,我国农业产业体系不完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滞后,储藏、保鲜、包装、分等分级和商品化处理能力不足,大量农产品常常集中上市,容易造成价格下跌、产品卖难。
从国际对比看,现代农业强国无一不是农产品加工强国。目前,我国柿子的主要加工品是传统的柿饼。但在日韩等国,以柿子为主要原料或辅助材料的深加工和衍生产品达100多种。不仅包括风味柿果糕点、腌渍品、保健饮品等食品,还包括柿涩染织的纺织品、面膜、洗面皂、除臭产品等日用品。
从加工程度看,过去我国农业生产以一家一户为主,标准化程度低,搞不好加工,只能以卖“原字号”“粗字号”为主。目前,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依然普遍较低,加工副产物60%以上没有得到综合利用。果品加工率只有10%,世界水平是30%;肉类加工率只有17%,远低于发达国家60%的水平。精深加工能够最大限度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据测算,通过精深加工可以使粮油薯增值2倍至4倍,畜牧水产品增值3倍至4倍,果品蔬菜增值5倍至10倍。
扶持政策有实质性突破
针对以上短板,国务院办公厅去年底印发文件,对今后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作出系统部署。农业部也在日前提出了具体目标,到2020年,加工业与农业产值提高到2.4∶1,加工转化率提高至68%;到2025年,加工转化率达至75%,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基本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初加工补助政策是破解诸多短板的重要一环。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局长宗锦耀表示,2012年开始,国家实施了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5年来中央财政累计投资达36亿元,共扶持632个县、近5万个农户。从今年开始,这项政策整合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出项目中,力度得到加强,重点支持了优质特色果品、蔬菜等园艺产品生产,对各类农产品贮藏、烘干、包装和分等分级等环节给予补助。
尽管原有的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长期以来,技术装备过度依赖进口、自主创新能力弱、科技人才缺乏,成为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瓶颈。补短板离不开政策的更精准支持。在农业部等部委推动下,日前农产品加工业的扶持政策取得实质性突破。在财税方面,落实增值税抵扣政策和所得税优惠政策,将农民合作社兴办加工流通列入农业担保体系支持范围;在金融方面,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流通和仓储等各环节提供多元化服务;在用地用电政策方面,城乡建设用地要重点支持农产品初加工和加工园区建设,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政策等。
“蛋糕”要做大更要分好
农业专家表示,做大农产品加工业的“蛋糕”面临难得的机遇。一方面,城镇居民消费需求快速升级,为加工业发展提供了动力。另一方面,工业化快速发展,为加工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条件。
发展的机遇也对农产品加工业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今后不能再走这种粗放式发展的老路,要在注重速度目标的同时更加强调质量目标。”韩长赋说,农产品加工业要实现转型升级:一是产业体系转型升级,发挥加工业接“一”连“三”的作用,构建种养加销一体的全产业链。二是初加工和精深加工转型升级,实现“应加工、尽加工”“宜精深、全精深”。
“蛋糕”做大了,还要分好。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关键靠主体,要大力推进利益联结机制创新,发展的受益者除了“老板”,更要有“老乡”。要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更关键的是,农民与加工主体关系转型升级,让加工增值收益更多地留在主产区、留给农民,将原来农民与企业间的买断和订单关系转变成保底收益、按股分红和社会化服务的关系,打造产业利益共同体。
韩长赋认为,“如果说,过去联产承包责任制、乡镇企业和外出务工是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三大机遇。那么,农产品加工业是新时期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又一次重大机遇。抓住了,就能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发展,实现第二次飞跃。”(摘自《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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