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中国甘肃网4月12日讯 据甘肃廉政网消息 平凉市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具体如下:
1.泾川县红河乡东庄村村委会主任脱金奎、村文书脱揣队违规收缴挪用低保资金问题。2012年,脱金奎、脱揣队向2户低保户收取低保资金32320元,用于向20户农户发放土地占用租金22920元,结余9400元以荒山承包费名义记入村组账。脱金奎、脱揣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华亭县东华镇月园村村委会主任刘呈祥侵占集体财产等问题。2009年12月,刘呈祥利用职务之便,将村集体价值1440元的林木采伐用于修建自家房屋;2013年12月,刘呈祥为其已出嫁外村的大女儿购买月园村小康屋,享受本村群众购买价格,优惠购房款20000元。刘呈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440元林木款和20000元购房优惠款收缴村集体账户。
3.庄浪县赵墩乡井沟村原文书程语录违规索取低保资金问题。2014年6月,程语录向2户低保户索取低保资金共计4860元,占为己有。在调查期间,程语录主动退还违纪资金。程语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静宁县灵芝乡东庄村违规使用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2012年3月,东庄村党支部书记尹雄祥、村委会主任王具成组织召开刘湾社群众会议商讨决定,将该社26户农户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中的129500元上交村委会统筹规划使用;同年7月,向30户农户收取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150000元,以白条形式全部用于支付刘湾社道路硬化、路基平整、垃圾清理等费用。同时,该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尹雄祥、王具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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