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六类先天畸形患儿可享医疗费用补助
原标题:六类先天畸形患儿可享医疗费用补助
中国甘肃网4月7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赵汇 实习生 许琪) 先天性结构畸形患儿在治疗时,可获医疗费用补助。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联合开展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甘肃省被确定为项目试点地区。该项目主要针对发病率相对较高、有成熟干预技术、治疗效果良好的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为患儿提供医疗费用补助。
针对这一项目,4月6日甘肃省卫计委发布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对2016年1月1日(含1月1日)之后,患病儿童在项目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产生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并依据患儿医疗费用自付情况,一次性提供3000元至30000元医疗补助金。
《方案》同时确定甘肃省人民医院、甘肃省中医院、甘肃省妇幼保健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等5家医疗保健机构为项目定点医疗机构。甘肃省妇幼保健院为项目管理机构。患儿发现先天性结构畸形后,由首诊医疗机构及时转诊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在救治过程中告知患儿法定监护人相关救助政策。符合救助条件的患儿法定监护人提出医疗费用救助申请。
救助患儿需同时满足条件:
临床诊断患有神经系统先天性畸形、消化系统先天性畸形、泌尿系统及生殖器官先天性畸形、肌肉骨骼系统先天性畸形、呼吸系统先天性畸形、五官严重先天性结构畸形等6类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年龄为0-18周岁(含18周岁)的城乡患病儿童;曾经在项目定点医疗机构因上述6类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接受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等医疗服务,医疗费用自付部分大于等于3000元(含3000元)。
每位患儿具体补助标准为:
家庭自付部分大于等于3000元、小于5000元的,医疗费用补助标准为3000元;家庭自付部分大于等于5000元、小于10000元的,医疗费用补助标准为5000元;家庭自付部分大于等于10000元、小于20000元的,医疗费用补助标准为10000元;家庭自付部分大于等于20000元、小于30000元的,医疗费用补助标准为20000元;家庭自付部分大于等于30000元的,医疗费用补助标准均为30000元。对同一患儿同一疾病分次申请救助的,或同一患儿不同疾病分别申请救助的,只资助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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