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建兵: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原标题:赵建兵: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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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甘肃网3月30日讯 据酒泉日报报道(记者 周爱玲)今年37岁的赵建兵,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助理审判员。自2003年参加工作以来,赵建兵先后从事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工作,他始终本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服务宗旨,忠实地履行着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赵建兵在从事书记员记录工作的几年中,共记录民事、刑事案件1000余件,整理装订卷宗1000余宗,记录和装订卷宗无一出错。
笔录是书记员工作的灵魂。记录期间,为提高笔录质量,赵建兵虚心向有经验的前辈请教,掌握笔录制作要领和多种记录方法,得到了当事人、律师和法官的赞赏。装卷是书记员工作的“重头戏”,为提高案件质量,赵建兵对每一个案卷进行分类,以便及时查找和发现问题,严格做到装订的案卷材料齐全、顺序规范、装订整齐。
民一庭案件类型多且矛盾大,有的涉及离婚、继承、赡养等家事纠纷,有的涉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侵权纠纷,还有的涉及建设工程合同、土地承包合同等合同纠纷。在审判实践中,赵建兵根据不同案件类型、当事人情况、矛盾大小等因素,努力找寻适合办法一一化解。加法原则,即不因案件当事人人数众多或情绪激动而退缩,再加一把劲。例如,某公司与员工劳动争议纠纷案,该系列案件共计29案,通过庭审调查,赵建兵与合议庭其他成员对案件基本情况有了大致了解。因案件涉及人数众多,且影响较大,在庭后调解过程中,赵建兵与合议庭成员首先向双方当事人讲明法律的规定。其次,采用背对背的方法,分别了解他们的想法及调解意见。最后,在多次征询各方意见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29件案件中调解、撤诉27件,赵建兵以真诚换得当事人的真心,以公平公正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减法原则,即不以办理案件的数量多少为衡量工作效果的标准,而是以妥善化解每起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为最终目标。
赵建兵说,调解工作是一个释明的过程,是发挥法律教育、引导功能,平复当事人情绪的过程。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我始终把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准确把握合法、公开、效率、规范的调解原则。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使得当事人之间以及当事人和法院、法官之间的对立情绪得到缓冲和化解。
据了解,2014年至2016年期间,由赵建兵主审审结案件211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85件,调解撤诉率达40%以上。
“让每一位当事人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赵建兵对自己审判工作提出的要求。为此,赵建兵努力争取把审理的每一件案件办成和谐案、精品案。审理案件时,赵建兵总是通过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得出结论。首先,他会问自己,这个结论自己能不能接受,这个推理的过程能不能说服自己。其次,对得出的每一个结论,赵建兵会再问自己,这样的结论能否说服未经过法律训练的普通群众。再次,他还会问自己,如果依常理,这样的案件会如何处理?就这样,赵建兵在岗位上,努力践行着自己的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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