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原标题: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国甘肃网3月27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记者 颜晨)近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为严肃纪律、以儆效尤,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市纪委就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3起典型问题分别是:兰州高新区定远镇中心小学校长王建秀违规操办婚庆事宜问题。2016年10月2日,王建秀为其子操办婚宴,宴请宾客700余人。其中学校同事10余人,收受礼金4300元。王建秀向镇纪委报备时,填写婚礼宾客人数为190人,报备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王建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第三治安派出所科员胡军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7年1月18日,胡军在兰大二院巡防点值守并在辖区内开展机动巡逻防控工作时,私自带领文职人员和协警驾驶巡逻车辆前往城关区南昌路西北宾馆附近办理私事。胡军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兰州市七里河区秀川街道马滩社区违规发放补助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1月,刘杓和陈以清在任该社区书记和主任期间,因拆迁工作违规报销餐费10.0136万元。
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许德明在任书记期间,违规向拆迁人员发放误餐补助22.32万元。2014年2月,滕斌全在任主任期间将个人车辆用于征迁工作,违规报销保险燃油等费用10.8794万元。刘杓、陈以清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许德明、滕斌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针对上述问题,市委和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制度措施,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的部署要求,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严抓细管,推动作风纪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氛围。全体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廉洁自律,认真学习党纪条规,严格遵守纪律规定,时刻保持高度清醒,坚决不碰纪律红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新动向,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严格落实市委常态化监督办法,继续保持节奏不变、力度不减,认真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按照越往后越严的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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