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杜绝医疗纠纷任重而道远
原标题:杜绝医疗纠纷任重而道远
组着:魏婷
3月20日是“患者权益维护日”,省卫生计生委通报了甘肃省近年患者权益维护工作情况。2016年,全省医疗机构内部受理医疗投诉1429起,其中:医疗机构自行处理的医疗纠纷691起;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受理并处理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争议303起;法院受理的医疗纠纷(医疗损害案件)88起。(相关报道见《兰州日报》3月21日6版)
随着生活和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在增加,对自身权益的维护也在增强,但与之相对应的却是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相对滞后。在这样的背景下,医患纠纷不断增多,对其调节处理缺乏高效有序、合理公正的解决机制,患者和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均难得到有效保障。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如何正确处理好医疗纠纷这一社会热点问题,是当前医患双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乃至全社会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迫切需要从法律和制度层面着手,重构和谐医患关系。
减少医疗纠纷首先要加强医患沟通,增加相互信任。医学之父希波克拉底曾说,医生有三个法宝:语言,药物,手术刀。可见语言在医生对病人的治疗过程中起到的作用非同小可。医务人员对患者应该尽量做到态度和蔼、耐心真诚并充满热情,对患者认真做好解释工作。运用语言与非语言的形式与患者充分交流,及时了解患者的需求,了解患者的真实感受,取得患者的信任。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直正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真正做到恪守医德,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其次,作为患者及家属如不认同医疗结果,可寻求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不满意调解,可拿起法律武器。面对调解,院方有权利辩解;面对被诉,院方更有责任直陈事实,这是解决医患纠纷的最好路径。最糟糕的方式则是将法律抛在一边,互相指责,甚至使用暴力。第三,各级政府应加强相关部门间的联合协调,制定针对“医疗纠纷处理”的程序和具体规定,加大处理力度,缩短处理时效,并明确规定相关法律保障措施,以保证纠纷发生后不影响医疗秩序;进一步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制,不仅要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和相应的经济处罚,也要追究主管院领导和业务管理人员的责任。此外,新闻媒体也应加强正面舆论宣传,积极引导患者及其家属按正当法律途径依法解决医患纠纷,使全社会都关注和参与到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中来。
减少医疗纠纷,以上意见、建议还远远不够,在更广阔的层面还涉及医疗资源优化配置、“以药补医”制度、医疗市场监管、医疗改革进展、医疗保险发展、政府职能等一系列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纠纷、重建和谐的医患关系,需要努力和改革的方面还有很多,只有不断增进互信、不断激活制度的力量,医患关系才能走向融洽,实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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