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工商部门整治摩托车电动车市场 绝不能销售不合格电动车
原标题:工商部门整治摩托车电动车市场 绝不能销售不合格电动车
为有效加强摩托车、电动车市场监管,深入推进“三大整治”攻坚行动,保障交通安全。近日,兰州市工商局开展了摩托车电动车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3月6日,记者跟随兰州市工商局市场处工作人员前往在位于段家滩的摩托车交易市场进行检查。检查人员随机抽查了多家电动车经销门店的相关证照,认真核查其宣传用语是否规范。在其中几家老年代步电动车销售门店,市工商局市场处处长张云海询问了电动车最高时速,及办理上牌手续的相关情况。他向销售户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私自改装电动车。
拱星墩市场工商所所长张鑫告诉记者,根据市委市政府三大整治要求,一段时间以来,他们已经对摩托车市场进行了整治。同时,根据即将实施的《兰州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相关要求,该工商所已配合市场开办方,针对该条例进行了前期的宣传动员,要求市场经营户在经营当中不购进不符合条例要求的商品。为规范管理,该工商所还将对辖区市场的电动车品牌进行商标备案、相关资质、进货票据,建立台帐。从当日检查的情况来看,基本上能达到要求。下一步,工商部门将对即将出台的兰州市电动车管理条例进行宣传,要求经销户按照条例的要求从事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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