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院通报全省家事审判试点情况:法庭“化身”家居式客厅 法官以劝为主断家务事
原标题:省高院通报全省家事审判试点情况
法庭“化身”家居式客厅 法官以劝为主断家务事
制图/武亚新
中国甘肃网3月9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董子彪 实习生 赵满同) 3月7日,“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的前一天,也是我省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开展满一年的日子,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一年来全省家事审判试点法院张掖市中院、榆中县法院、七里河区法院、华池县法院的工作情况。
法官如何断家务事
沙发、茶几、花卉,墙面上醒目的大字“家和万事兴”,“家居式客厅”搬进了威严的法庭,原告王某起诉丈夫离婚一案在兰州市榆中县法院特殊的“法庭”内审理,而这也是作为全省家事审判试点法院的全新布置。
现场,法官和当事人双方的家属、朋友围坐一起,用融合了情、理、法的方式“拉家常”,引导当事人王某敞开心扉,通过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最终王某表示撤诉。
而这只是家事审判试点法院的普通一幕。为突出家事案件柔性审判的优点,为当事人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七里河区、榆中县、华池县法院等法院改造建成“家居式客厅”家事案件审判庭,自行设计体现家事审判理念的“庭徽”,榆中县法院还建立了“单面镜观察室”,硬件设施的建设,对当事人情绪平复、矛盾化解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据参与庭审的法官介绍,在一些案件中法院要求当事人如实申报财产,以确定案件争议的财产范围,防范恶意转移共同财产,逃避债务承担以及虚构债权债务等损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对于申报不实、故意隐匿财产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将依法对其少分或不分财产,构成妨碍民事诉讼的,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法庭有时候会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妇联机构以及其他专业中热心调解工作的志愿者,适时引入心理疏导,缓解对立情绪,发挥情感治愈功能,修复亲情关系,将“以判为主”转化为“以劝为主”。
“家务事”上法庭重视调解撤诉
据统计,我省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纠纷等家事案件从2014年至2016年平均每年增幅达20%,仅2016年受理家事案件数已超过5万件,同比上一年度增加了1万余件。
据介绍,法庭还会邀请家事调查员参与案件审理。调查员在法庭宣判前完成调查工作,并作出书面调查报告或意见,法官将该建议作为参考进行裁判。对涉及未成年人、老年人的案件以及判决离婚、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案件,在裁判文书生效后一定期限内,由法院委托调查员及社区妇联干部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的生存状况进行回访并了解配偶双方生活动态,避免关系恶化,进而使调解和好的双方真正复合。
记者了解到,一年来,各试点法院均成立了由法官、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家事调查员、书记员组成的专业化家事审判团队。当庭宣判率、服判息诉率、调撤率等指标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特别是调撤率明显升高,其中榆中县、七里河区法院的诉前调解成功率分别达到51%和41%,使部分案件无需进入诉讼程序就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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