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金昌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2万余元
原标题:工资性收入和经营净收入增速趋缓财产性收入快速增长
去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2万余元
去年金昌市坚持有序推进各项惠农惠民政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村居民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据国家统计局金昌调查队调查显示,2016年,我市农村居民实现人均可支配收入12284.1元,同比增长7.2%。
随着我市经济转型步伐加快,第三产业增长迅速,农村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仓储、运输以及农林牧渔服务业发展势头良好。调查显示,2016年,我市农村居民三产经营净收入同比增长85.4%,占经营净收入的30.4%,已成为拉动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2016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6180.2元,同比增长5.1%。
由于农村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农村第一产业雇工需求量不断增加,劳务报酬逐年提高,已形成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2016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111.8元,同比增长7.8%。
在财产净收入方面,近两年,金昌市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探索推广土地互换并地和经营权入股、土地托管等流转方式,我市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037元,同比增长47.9%。
2016年,由于国家对农村惠农补贴政策进行改革以后,农民获得的补贴金额略有下降导致转移性收入增幅收窄;另一方面,随着农民保险保障意识不断增强,农民提高了缴纳新农保保险金额,加之农村婚丧嫁娶宴席礼金不断上涨,导致转移性支出增长较快。综合之下,收入降而支出增导致转移性净收入有所下降。
调查结果显示,去年由于部分农产品价格一路下跌,特别是玉米、娃娃菜、芦笋、洋葱等农产品价格低迷,加之上半年永昌县部分乡镇遭遇雹灾,造成农民种植业收入减少。此外,由于经济下行压力持续,企业效益不佳,农民外出工作机会减少等因素,农村居民收入增幅小于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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