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受“水” 拷问监管水平
屈正州
上海长宁区人民检察院近期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当前桶装饮用水市场“假水”泛滥问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建议上海组织一次桶装水专项检查。长宁检察院针对这一问题向相关部门建言献策,上海市食药监局表示将组织执法力量坚决取缔黑作坊。
(2月28日澎湃新闻网)
饮水跟民众的健康密切相关,相关部门理应对这一产品进行严格的监管,但从屡屡曝光的桶装水造假来看,这一领域的市场监管不容乐观。“假水”横流,近年来屡见报端。北京市桶装饮用水销售行业协会曾提供数据,在北京规模大小不一的过万家水站中,正规水站仅占50%至60%。而北京日均消耗的桶装水约为65万桶,其中“假水”大约占总消耗量的1/6。“假水”泛滥成灾,说明桶装水市场的监管是疲软的、滞后的。
制售“假水”涉嫌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或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犯罪,对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潜在的损害,绝不能放任自流。一方面,对生产厂家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标准,从源头把好质量关;另一方面,公安、工商、质监、食药等行政执法部门再也不能消极作为,而应将监管端口前移,将执法触角伸向可能忽略的每一角落,对该市场进行地毯式查处,不给制假售假者以任何可乘之隙。
3·15将至,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愈加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假水”横流,只是假货泛滥的又一例证。消费者权益受“水”,拷问着执法部门对市场监管的水平。只要相关部门严执法、勤执法,才能根除假冒伪劣产品“劣币驱逐良币”的不正常现象,消费者才可能享受到货真价实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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