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治理假货急需法治的“细眼筛子”
作者:舒圣祥
制假售假受到刑事处罚的比例,居然不足1%——这个数据来自2月27日阿里巴巴集团向全社会发布的一封公开信。2016年全年,阿里巴巴共认定和处理制假售假案件线索4495条,案值均高于目前刑法所规定的5万元起刑标准。但截至目前,有刑事判决结果的仅33个。
“3.15”就要到了,打击假货尤其是网络假货,无疑是公众十分关注的话题。数据显示,2016年全球买卖的假货产品价值4600亿美元,其中大部分假货买卖发生在网上。但是,互联网本身不产生假货,假货的根源依然在线下,在类似福建莆田“假鞋之都”那样的地方。要从根本上解决假货问题,必须线上线下联动。公众对于电商平台的大数据打假充满期待,事实也证明电商平台有这样的能力及时发现和搜集打假线索,可是企业并没有执法权,能做的无非是发现问题、下架商品、向监管部门报告线索,然后等待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在打击假货这个利益点上,电商平台的利益和监管部门打击的目标和方向完全一致。问题是,两者如何形成更有效的合力。
案值明明大于5万元的起刑标准,可当电商平台将证据和线索交给执法部门,最终受到刑事处罚的比例却不足1%,就这1%,其中还大多都是缓刑,这样的打击力度既让人震惊更让人失望。等于是高高地举起轻轻地落下,对制假售假者几乎形不成任何有效威慑。为了治理假货,无论是电商平台还是司法机关,都要付出高昂的成本,可因为现行相关法律过于温柔,难以适应打击此类犯罪迅猛发展的现实需要,结果导致执法成本极高、犯罪成本极低,制假售假者难以受到刑事处理——违法犯罪的人笑死,痛恨假货的人急死,执法办案人员累死,消费者哭死。
假货像雾霾一样,从各种各样的小作坊、黑工厂里袭来,让消费者和正规商家蒙受极大损失,刑事打击假货的法治“筛子眼”却粗得不像话,不仅99%达到起刑标准的制假售假者都漏了下去,“不幸”留在筛子面上的也不过是缓刑。这样的打假行动,即便治理声势再大,投入力量再多,科技含量再高,恐怕也无法阻挡在利润面前蠢蠢欲动的制假售假者。正义的力量失去了牙齿,邪恶的势力就会猖狂。在美国,制假售假初犯者将面临10年以上的监禁,重犯者将面临20年以上监禁和500万美元的罚款,因假货造成死亡后果的个人将会被终生监禁。而对于公司的处罚,罚金更是高达1500万美元。不是说罚的越重就越好,而是说任何违法者都会有成本和收益的考量,倘若处罚与获得根本不成比例,“假鞋之都”之类的地方必然久治难愈,假货的雾霾自然经久难散。假货像雾霾一样四面袭来,过去和现在都是消费者的心头之痛,我们满心期待,能在未来寻找到治本之道。针对现行相关法规存在的过时、过宽、模糊和难以执行的缺陷,改善立法、严格执法并加重刑罚力度,让制售假货者付出应有代价,这是根治制假售假泛滥的急切需要。
酒驾入刑的成功先例,需要在治理假货上复制,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从而打造一把法治的“细眼筛子”,增强刑罚的“必定性和不可避免性”,让制假售假者付出应有代价,让大数据打假的威力得以最高水平发挥,这是消费者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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