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出台意见破解“城镇挤”“乡村弱”教育现状
原标题:我省出台意见破解“城镇挤”“乡村弱”教育现状
22条举措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
-看看今春学校收费标准
公办幼儿园保育费 普通高中住宿费 普通高学费 中等学校住宿费
教育行政事业收费 执收标准
省级示范全托:240-480元/生·月
日托:180-380元/生·月
省级一类全托:150-250元/生·月
日托:120-200元/生·月
简托:110-170元/生·月
标准化 全托:120-200元/生·月
日托:100-150元/生·月
简托:90-140元/生·月
非标准化全托:100-150元/生·月
日托:80-100元/生·月
简托:70-90元/生·月
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免费
义务教育阶段书费、教辅资料免费
教育行政事业收费 执收标准
省级示范660元/生·春季
700元/生·秋季
市级示范510元/生·春季
550元/生·秋季
一般高中460元/生·春季
500元/生·秋季
7人及以上:150元/生·学期
6人及以下:165元/生·学期
考试考务费2.5元/科
中等学校学费 免费
八人间及以上:500元/生·年
八至七人间:800元/生·年
六至五人间:900元/生·年
四至三人间:1100元/生·年
两人间及单间:1200元/生·年
打破“城镇挤”“乡村弱”现状
中国甘肃网2月22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李杨 熊园)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近日正式出台。为了让社会各界及时全面了解这方面情况,省政府新闻办2月2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到省教育厅副厅长赵凯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据介绍,《实施意见》,从八个方面提出了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22条举措。
赵凯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随着城镇化步伐的不断加快,人们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渴望与需求越来越强烈,造成了城市教育资源不足甚至短缺,大班额现象越来越突出,这就是我们说的“城镇挤”的问题。因此,在针对‘城镇挤’的问题上,《实施意见》提出了以下措施:科学编制规划,满足城镇义务教育学位需求;坚持联审联批制度,落实配套建设学校政策;改扩建校园校舍,提高城镇学校办学能力;明确标准和时间,彻底解决大班额问题;强化服务意识,建立以居住证为主的随迁子女入学机制;建立健全学区化管理,强化区内学校的统筹管理。”
同时,《实施意见》在解决“乡村弱”的问题上,也提出了具体措施: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着力提升乡村教育质量,增强乡村教育吸引力;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乡村教师应用水平;加强乡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提高寄宿制学校整体水平;采取切实用效措施,破解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对乡村教师工资待遇、职称评聘、住房保障要有明显的倾斜,提高乡村教师吸引力;建立健全学区化管理,强化区内学校的统筹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全方位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落实各项资助政策,确保义务教育学生不因贫失学;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有效;强化学校关爱工作,促进留守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保障乡村教师待遇让他们留得住
“‘乡村弱’问题的关键是乡村教师队伍弱,核心是提升乡村教师队伍质量,保障乡村教师的待遇,让他们留得住。”赵凯表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以下具体举措:各市州要落实并完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县域内教师工资水平通盘管理,按照越往基层、越往艰苦地区补助水平越高的原则,使最边远乡村的任教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高于同职级县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健全长效联动机制,核定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乡村教师职业发展保障机制,合理设置乡村学校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按照相关规定,对贫困边远乡村实施倾斜政策;落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结合政策,确保乡村学校教师职称即评即聘;将符合条件的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对在最边远乡村任教的教师优先保障,加快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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