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药品安全不能依赖于更换药名
药品安全不能依赖于更换药名
小儿咳喘灵、强力枇杷露、速效救心丸……这些耳熟能详的药名或将改头换面。国家食药监总局1月11日公开征求对中成药命名新规的意见,要求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总局指定邮箱,2月15日正式截止。按照新规意见,数千个药品或将需要改名。
药名要换,生产厂家的成本增加,恐怕销售价格也会随之增长,直接受影响的就是消费者了。既然更换药名是为了控制那些名字叫得响亮实用性却不强的药品,那就没必要搞得整个药品界“人人自危”。明确需要更名的药品范围,规范药品的命名规则,药名监管的同时也要将文化传承放在不可忽视的地位,该改名的必须改,具有文化传承价值的药品要保留其文化内涵。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药品更名只是监管的手段之一,不是保障药品安全的最有力手段。要想真正让药品界不再鱼龙混杂,这种“新瓶装旧酒”的行为并不能做到釜底抽薪,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安全还需有关部门更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
(据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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