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
原标题: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
王方
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全面从严治党、怎样全面治党的重大问题。当前,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每个党员干部身上。
一、认真履职尽责,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要求
要强化党组织的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必须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总揽全局、牵头抓总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城市管理、社会发展等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推动、一起考核。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树牢“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做到常研究、常部署,抓具体、具体抓。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做到“一岗双责”,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构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要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纪委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既协助党组织积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同时,广大纪检干部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严格执纪监督,推动工作创新,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要营造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管党治党是全党的责任,各部门都要立足本职,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干部经常性的教育管理,端正用人导向;宣传部门要抓好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人大、政协要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和民主监督作用,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各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要结合实际,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增强社会领域防控力度,共同营造清正廉洁的社会环境。
二、强化制度建设,构建完善科学务实有效的监管体系
要健全约束机制。有效防治腐败,最根本的是要减少体制障碍和堵塞制度漏洞,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财、管事。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不断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党内法规。各级党组织要在认真贯彻执行这些制度的同时,围绕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强化党内监督和问责,用刚性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用权的监督制约。
要健全监督机制。坚持以促进公开强化全过程的监督,继续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居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程序公开等制度,特别是对“三重一大”活动要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最大限度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监督始终与权力同行,不断形成监督合力,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要健全教育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把廉政文化建设与反腐倡廉的新要求融合统一,认真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廉洁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督促党员干部经常自警自省,不断提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切实守住法纪红线和道德底线。
要健全问责机制。按照“一案双查”要求,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通过强有力的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同时,要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特别要发挥正反两方面的激励作用,既要总结推广正面典型,也要警示惩戒负面典型,引导和推动各级党组织积极主动地落实主体责任。
(作者系中共兰州市安宁区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