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朱玉:贯彻实施好民法典 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国人大代表朱玉
中国甘肃网5月25日讯(本网记者 宋芳科 特约记者 南茂林)5月24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在驻地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在审议时表示,民法典的制定,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也体现了通过法治保障人民权益的现代治理体系和治理方式,这是国家法治建设的重大成就,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治建设的重大贡献,在国家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朱玉表示,民法典的制定体现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促进了宪法落地,有力推进了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制定民法典,把人民的人身权、财产权等从民事立法的角度加以规范和保护,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到行动上、落实到具体实践中,使宪法规定的权利具体化、可操作,使人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民法典把之前的民事单行法律、民事规则等法典化、系统化、规范化,大大提升了保护的层次,加大了保护的力度,特别是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根本改变,这部重要法典的诞生也顺应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民法典还涉及到依法保护企业、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让市场主体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这是法治经济,是最重要的营商环境,有利于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朱玉说,国家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律体系和法治体系是重要的支撑,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诉讼法构成了国家的法律体系;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律规范体系、法律实施体系、法律监督体系、法律保障体系以及党规党纪共同构成了国家的法治体系。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非常核心的内容,就是法律体系、法治体系和现代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是相关的制度和法律能够得到很好的实施,民法典的颁布把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步伐大大往前推进了一步。
朱玉表示,渐进式立法是民法制定的显著特征,也是我国立法的一个重要经验。建国后,民法典审议之前,我们国家已有大量民事立法活动,制定了一系列单行的民事法律,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民法理论研究也达到了较高水平,全社会的民事法治观念普遍增强,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较好的制度基础、实践基础、理论基础和社会基础,这是中国智慧、中国方案的一个典型代表,体现了中国特色、时代特征、人民意愿,一定会得到很好的实施,但还需要广泛的学习宣传,使之深入人心,使之成为大家的自觉认知和行为规范。
朱玉说,法的权威和生命都在于实施。只有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一体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民法才能得到很好实施,法治才能得到更好彰显。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方面都负有监督职能,监督民法典实施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要立足本职,贯彻执行好民法典。特别是在民事检察中,要努力做好民事诉讼监督和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民事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推进国家法治化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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