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将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原标题:我省将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中国甘肃网2月21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记者 燕澜月)2月20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陈波就我省建立和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关情况做了介绍。
据介绍,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推动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今年初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各地、各部门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有关政策措施时,要严格对照审查标准,主动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规范并落实审查程序。经审查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可以实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应当不予出台,或调整至符合相关要求后出台;没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出台。审查意见及结果要存档备查。
《实施意见》明确,对全省各级政府及所属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的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和其他政策措施,以及提请人大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等相关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实施意见》要求,自2016年7月1日起,省政府和省直各部门应在有关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对存量即2016年7月1日之前制定的现行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原则上2017年6月底前完成存量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从2017年起,各市、县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并对存量即2017年1月1日前制定的现行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原则上2017年底前完成存量政策措施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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