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汽车被投诉了?甘肃省公布2016十大汽车消费投诉典型案例
原标题:2016十大汽车消费投诉典型案例公布
记者 朱宇鲲
如今,随着汽车消费量的逐年增多,汽车消费的投诉量也日趋增多,其中,家用汽车的问题尤为突出。近日,甘肃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公布了10件2016年汽车行业消费投诉典型案例,主要涉及产品质量、合同争议、售后服务等问题。12315指挥中心提示,当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时,应及时保存证据并投诉至相关部门,保障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购车遭遇“潜规则”
买车时,面对被强制购买指定保险时,消费者可以说“不”。
2016年5月23日,曹先生投诉称,他在嘉峪关市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汽车,提车时商家强制其必须在本店购买保险,否则不予提车。经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镜铁分局工作人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消费者退还购车时商家所赠予的行车记录仪、汽车导航、车膜、脚垫、灭火器;商家退还消费者保险费6800元。
购车遭遇加价时,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2016年9月10日,消费者韩先生在陇西县某销售公司交付定金购买了一款价格为12.48万元的尼桑新逍客汽车,缴纳定金后商家又无故要求加价2000元才能为其提车。经陇西县工商局文峰分局执法人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消费者支付的2000元,商家用于消费者汽车的装潢费用。
不履行售后服务
新买的汽车在“三包”期内,后桥变形吃轮胎。这着实让侯先生无奈,他于2014年1月在兰州某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汽车,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后桥变形吃轮胎的现象。消费者要求商家维修,商家称3万公里以后后桥吃轮胎属于汽车超重造成,不予维修。经兰州市工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机动车辆市场工商所工作人员反复给商家负责人讲解“三包”责任有关规定,并要求按照“三包”规定落实,最终商家为消费者免费更换了车辆后桥。
买了新车,商家却不给提供合格证,这让周先生的新车挂不了牌。2016年6月14日,周先生在天水市某汽车公司购
买了一辆汽车,商家一直拖延未给消费者提供合格证,消费者多次与商家协商无果。经天水市工商局麦积分局花牛工商所执法人员调解,商家同意给消费者提供合格证。
2016年4月17日,王先生的汽车出现问题,由保险公司指定在定西市漳县某汽车修理店进行维修,因商家更换的驾驶室配件非原厂配件,导致汽车原有配件损坏,商家拖延一直未修好。经定西市漳县工商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认为商家对售后服务没有履行“三包”义务,经与商家多次调解并讲解相关政策,商家同意及时修理安装好消费者车辆。
新车质量出故障
2016年4月23日,李先生在兰州市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价值为42.2万元的宝马汽车,使用过程中汽车刹车片出现异响,李先生与商家多次联系未果。后经兰州市工商局安宁分局沙井驿工商所调解,商家已为消费者维修好汽车。
同样是新车,还未提车,就发现车辆有故障。2016年5月28日,消费者张先生在平凉市某汽车销售店交付了1万元订金准备购买汽车,但提车时商家称库存的车仅剩一辆车,要求消费者提走,消费者发动汽车时,汽车出现严重抖动的问题,消费者要求提供其他新车,却遭到拒绝。经平凉市工商局崆峒分局四十里铺工商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核实,调查后认定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属实。经调解,商家退还消费者订金1万元。
不履行合同约定
2016年2月3日,闫先生因汽车出现故障在定西市临洮县某修理厂花费16500元维修汽车,商家承诺于2016年2月29日修理好,但修理厂不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车,并且以各种理由一再拖延。经定西市临洮县工商局西关工商所调查核实,商家称因在修理过程中发现汽车问题比原来检查时还多,有部分配件需要从厂家发货,要求消费者增加费用,因此拖延不提车。经调解,由修理商于2016年6月5日按原约定价格将汽车修好交付消费者。
同样是因不履行合同,让聂先生苦恼不已。聂先生于2014年2月在兰州某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按揭购买了一辆汽车,商家提供的发票注明按揭完毕后退还保证金5000元。2016年2月,聂先生按约定按揭完毕,但是担保公司迟迟拖延不愿退还贷款保证金。后经兰州市城关区工商局皋兰路工商所调解,贷款保证金如数退还。
张先生投诉称,他于2015年11月22日在临洮县某汽车销售公司缴纳5000元订金预订了一款小轿车,双方签订了有关购车协议,约定提车日期为2016年1月10日。到了提车日期,商家没有提供消费者所订颜色的汽车,消费者提出退还5000元订金的要求遭到商家拒绝。经临洮县工商局洮阳分局工作人员调解,经营者向消费者退还所收订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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