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警方提示:这些逃避酒驾“绝招”千万别信!
原标题:警方提示
这些逃避酒驾“绝招”千万别信!
酒驾的危害人人皆知,但对于嗜酒者来说,有时总喜欢耍些小聪明,如喝完酒喝些水、少喝一点开车没问题……如果你对酒后驾车仍然心存侥幸的话,在此,兰州交警部门特总结了七种常见的逃避酒驾方式,并提醒车主注意这些方法都是假的,千万别信这样做就不算酒驾了。
误区一:酒量大、喝一点不会影响。有的驾驶员存在侥幸心理,觉得自己酒量好,少喝点或是喝完休息一会儿再驾车上路,没有大问题。其实酒量的好坏,与血液酒精浓度没有必然关系。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志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根据酒量来判定是否酒驾,这是毫无科学依据的。
误区二:酒后挪车不算酒驾。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当中。驾驶员饮酒后驾驶车辆即使车速再慢,由于其本人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已经受到了酒精的麻醉,都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此种情况下,极易发生危险事故,对周围人群的安全造成威胁。故而该类行为,也以危险驾驶罪加以惩处。
误区三:小区院内酒驾没事。有市民认为,只要不在马路上行驶,即使喝了酒也不算酒驾,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在小区院内、马路牙上方等马路以外的地点饮酒驾驶行进,经过测验调查后若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交警也会按相关法规条例统一处理。
误区四: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事实上,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要受到相应处罚。
误区五:搭乘酒驾车辆,出事不用担责。乘坐酒驾司机的车辆出了事故,认为应当是酒驾司机的全部责任,同乘人员免责,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此提醒广大社会公众: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不仅要对饮酒后驾车的同伴及时劝阻,更不能为图方便、顾面子搭乘“酒驾”车辆。
误区六: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很多人中午过量饮酒后,下午休息一下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当晚没开车,但次日早上开车,不能认为这样是没关系的。因为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还是有可能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
误区七:酒后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其实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使用的酒精检测仪,检测的其实是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仅仅是口腔里的。肺部的气体,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能冲淡。
记者 夏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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