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 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下可增加“公众参与”栏目
原标题: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下可增加“公众参与”栏目
中国甘肃网1月19日讯 据鑫报报道(记者 吴少华)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细则》要求,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要求纳入公文、会议办理程序,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着力推进,确保落实。2017年底前,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切实增强决策透明度。
各级政府要按照《细则》要求,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靠实政府部门政策解读的主体责任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解读人”责任,在本地本部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政策解读”栏目增设“一把手解读政策”子栏目,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着眼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切实规范参与方式,完善民意汇集机制、政策执行情况的评估和监督机制,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在加强平台建设方面,各级政府办公部门要加强政府网站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政府网站日常监测检查整改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本地区、本系统政府网站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网站全面合格、达标运行。要加强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提升网站的集群效应,形成一体化的政务服务网络。
各地各部门要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公开省市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减税降费、国有企业运营监管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突出扶贫、社会救助、就业创业、棚户区改造、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环保、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相关领域的信息公开,科学设置栏目板块,细化公开目录和内容。
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下增加“公众参与”栏目,设置公众列席政府会议、民意调查、政府开放日等相关子栏目,主动公开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各级政府要推进历史公报数字化工作,争取到“十三五”末,建立覆盖本级政府公报创刊以来刊登内容的数据库,在本级政府网站等提供在线服务,方便公众查阅。
《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将政务公开作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围绕《细则》各项规定,逐项细化分解,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各项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省政府新闻办牵头,于2018年7月底前完成省直部门、市县两级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新闻发言人轮训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包含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媒体参与、公众参与等)、网站管理、“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方面情况作为政务公开工作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省政府办公厅将对各单位落实情况定期开展督察,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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