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检察机关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推进扶贫专项工作深入开展
原标题:甘肃省检察机关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推进扶贫专项工作深入开展
2016年以来,甘肃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涉农扶贫领域重点环节,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办案力度,查办了一批发生在涉农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6年3月25日,甘肃省检察院与省扶贫办联合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扶贫部门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会议,决定从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在全省检察机关、扶贫部门共同开展为期五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5月,又联合下发《全省检察机关、扶贫部门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方案》。《方案》明确提出,要注重围绕脱贫攻坚“五个一批”工程和全省“1+17”精准扶贫方案确定的重点领域和区域,突出查办发生在六盘山区、秦巴山区、藏族地区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区脱贫攻坚过程中的职务犯罪案件。
“从近年来的办案情况看,涉及扶贫开发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屡见不鲜,甚至在重拳反腐的高压之下,一些从事涉农工作的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仍然目无法纪、胆大妄为,将扶贫资金视为‘唐僧肉’,严重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了中央、省委扶贫政策落实,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群众对此反应强烈、深恶痛绝。”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在讲话时严肃地说。
为推动扶贫专项工作有效开展,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迅速行动,通过宣传动员群众举报、自行发现等方式,积极拓展涉农扶贫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侦查一体化效能优势,坚持系统查案的办案方法,紧紧围绕扶贫资金分配、项目申报、审核审批、资金发放管理、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重点环节,打击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截至2016年12月25日,共依法查办发生在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4人,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96人,立案侦查各领域贪污贿赂案件493件745人,挽回经济损失2.69亿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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