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不放少放烟花爆竹需从源头管控
原标题:不放少放烟花爆竹需从源头管控
1月3日,记者从市安委办获悉,为切实加强我市2017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做好烟花爆竹零售行政许可工作,规范烟花爆竹经营销售活动,根据相关规定,我市出台《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成立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强力推进烟花爆竹经营标准化专店建设工作;在产品销售阶段,未取得烟花爆竹批发或零售许可证不得销售烟花爆竹产品。(详见《兰州日报》1月4日2版)
燃放烟花爆竹已经有2000多年的历史了,在重大节日或婚丧嫁娶等重要活动时,民间都有燃放烟花爆竹的习惯。但一个公认的事实是,在空气质量受到高度关注的今天,加剧雾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等燃放后果,与我市当前创文的积极脚步以及保持来之不易的空气质量好转都是格格不入的。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在2015年初的一项实验结果表明,3只小鞭炮在30立方米的测试舱中燃放,产生的PM2.5浓度为1230微克/立方米,该数据为爆表值500微克/立方米的2.46倍,意味着每只鞭炮燃放产生的PM2.5质量为12300微克,而一挂2000响的鞭炮放完后,PM2.5比燃放前上升了100多倍。
把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需要疏堵结合、控制源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限量管控烟花爆竹,严堵非法、伪劣烟花爆竹流入市场,不仅顺应民意,更是保护兰州蓝的必要举措。管控烟花爆竹固然要有政府担起责任,但市民更应成为“主力军”。一时的愉悦观感和身体健康、生活质量,孰轻孰重一目了然。《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明确,1月20日至2月11日为产品销售阶段;《烟花爆竹经营布点总体规划》指出,今年我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控制在6户以内,零售网点180家。这足以说明规定的人性化——既然放炮是民俗的一部分,那么就尊重大多数人的态度,适当地放一放。不过即便是在可燃放时段,市民也得悠着点,那些烟尘还是吸进自己肚子里去的。过节放炮助兴的习惯不妨改改,毕竟,过节回家与亲人团聚,一起许下美好愿望,才是节日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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